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某拾得李某的戒指,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本案中,蔡某拾到李某所遗失的戒指,应当及时返还给李某或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妥善保管,但蔡某却称其将戒指送至寄卖行,主观占有戒指的恶意明显。蔡某辩称案涉戒指为塑料戒指,并不值钱,但本院结合李某向法庭提交的蒂芙尼戒指购物小票、交易记录、视频监控、双方陈述可以认定蔡某确于李某遗失戒指处拾得一枚金色的小戒指,与李某所主张的戒指高度一致,本院依照上述证据认定蔡某拾得戒指即为李某遗失的戒指,且戒指价值为购买价8350元,对李某主张按此价格进行赔偿的诉请予以支持。
赔偿先付条件包括,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提供发票或者其他消费凭证。若发票或消费凭证遗失,可在参考经营者的销售记录或其他证据,买卖双方协商确认;消费者提供损害证明。消费者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举证的情形除外;符合维权时效。消费者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应当符合****或当事人约定,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维权受阻。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者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
二是赔偿先付条件。(一)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提供发票或者其他消费凭证。若发票或消费凭证遗失,可在参考经营者的销售记录或其他证据,买卖双方协商确认;(二)消费者提供损害证明。消费者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举证的情形除外;(三)符合维权时效。消费者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应当符合****或当事人约定,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四)维权受阻。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者因撤场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难以索赔的情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审理后认为,蔡某拾到李某遗失的戒指后应当及时返还给李某,或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妥善保管,但蔡某却将戒指扔掉,造成戒指灭失。在戒指价值的认定上,李某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尽到初步举证责任,而蔡某没有证据予以反驳,因此综合李某向法庭提交的购物小票、交易记录、视频监控等证据,该院认定案涉戒指价值为8350元,对李某主张按此价格赔偿的诉请予以支持。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目前案件已经生效,蔡某在执行阶段已自动履行上述赔偿款。
其次是平时要注重保留证据,方便明确诉请金额。在中远两湾城这起案件中,因为相隔时间较长、前任业委会履职效果不佳、物业公司不愿配合审计等原因,许多证据都已遗失,第三届业委会原本起诉的6200万元诉请相当一部分系推算得出,所以法院判决时将返还金额酌定为4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