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员工符合**有关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照**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有关**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订)》、《就业促进法》,该条款属于就业歧视或就业限制的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也明确**,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致残,在**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