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森林草原防灭火“最后一公里”,成都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突破了“物资堆在储备库”的旧机制,直接将设备设施配发到消防队员及扑火队伍手中,极大提高了处置初期森林火情的时效性。采购了12195套简易扑火装备,直接发放到重点林区农户,与农户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进一步缩短了森林火情处置初期响应时长。
五、做好应急储备,科学应对处置。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防灭火物资储备,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沟通对接,防火期内,属地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备战待命;各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要常备一支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突队伍,一旦发生火情,要按就近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决贯彻“**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指挥火灾扑救。
国土所:负责督促林区工矿企业抓好所在林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厂区有森林防灭火标志、有专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有防火物资储备等。
(五)各有关区县(市)**要做好防扑火资金及物资储备工作,配备充足的防扑火机具和设备,确保防扑火工作需要。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森林消防队、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其他防扑火人员,航空护林站、火情观察瞭望点、防火检查站等的有关人员,必须上岗到位,严阵以待,全面做好防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市、乡镇(街道、农场)按照有关**和标准储备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市级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由市林草局负责储备和更新。必要时,请求省、**物资储备库给予物资装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