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者解释称,所谓的“两重”父母是指自己的父母和岳父岳母。岳父、岳母虽然与女婿没有血缘关系,但在古代,岳父、岳母可是女婿的“靠山”呢!
一位民俗学家称,岳父、岳母虽然不是女婿的亲生父母,但是,由于女婿是自己女儿的老公,因此,岳父、岳母常常把女婿当做“半个儿”看待。
如果是新婚女婿,岳父、岳母需要回赠雨伞,是为了让女婿出门奔波时能遮风挡雨,也有祝愿女婿人生旅途平安顺利的意思。
这位民俗学家接着称,虽然女婿仅仅是岳父、岳母的“半个儿”,但对于大多数女婿来说,他们会把岳父、岳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甚至,他们还会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呢!
女婿在法律上没有直接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主体是子女,并不包括女婿在内,女婿只是帮他老婆履行赡养义务。但是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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