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于公司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上,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在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发表了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及《**董事工作**》等法律法规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董事会**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严格按照**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职责,本着**、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董事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相关事项发表了**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6.报告期内,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加日常关联预计额度对公司**性没有影响。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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