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注册某网络游戏,成为该网络游戏用户。刘某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丢失了记录超级密码和邮箱的记事本。因网络游戏运营公司游戏设定向账户充值时需提供账户和密码,而刘某每次进行充值数额较大,仅靠刘某一两天都无法完成,因此只能由销售点卡的销售人员代为操作,刘某充值时将现金和账户、密码交给销售人员,故而可能造成密码泄露。2007年12月31日,刘某在网吧上网时发现账号被盗,经清点发现丢失如下游戏装备:六颗六级装备镶嵌宝石,六只战斗宠物,游戏用钱币1100多金,元宝3000多个,存放在仓库里价值有2万多元宝的装备及道具。刘某在发现游戏装备丢失后与网络游戏经营公司客户服务部门进行了联系,并向派出所报案。
他也认为,监护人在发现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时,应及时制止,采取修改密码、冻结账号等措施,及时减低损失。“但最根本的,还是需要监护人尽好监护义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同时对银行密码、支付软件密码等信息做好保密,以免未成年人进行不当充值行为。”
网络游戏经营公司答辩认为,用户在使用游戏平台及网络游戏过程中所产生并储存于游戏平台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信息、角色信息、虚拟物品信息、积分信息等数据信息),均属于相关程序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衍生数据,该数据不属于用户的财产。现有证据证明刘某于2007年12月31日进行的交易均是正常交易。刘某应当对自己的游戏财产采取注意措施,其没有对账户采取任何加密保障措施,其丢失了记录超级密码和邮箱的记事本,并将其账户和密码告知他人代为充值,在网吧进行过网络游戏,这些行为都有可能造成账户及密码的泄露,因此,即使刘某的账号被盗,损失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黄律师还建议,家长要承担起监护责任,妥善管理好自身的身份证信息、手机支付密码、银行账号密码等,如出现未成年人私自游戏充值,家长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要求游戏平台予以退款。
案例一、小奇无力归还借款,于是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网络游戏账户及其中的装备。后来,小奇后悔,向游戏平台运营商申诉,找回上述账户,又重新设置了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