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珍妮成为继邓丽君之后第二位在香港红磡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的女歌手。音乐会一共举办了7场,空前绝后。
从心理学角度,自我**指个体对自己的各种身心状态的认识、体验和愿望。父亲的专制,让珍妮反感至极,但16岁的她毫无办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听着国外歌曲,幻想着有一天考上牛津,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听音乐会,看国外电影,看画展。但目前她还没有能力,无助之下只有忍受。
这三位出生在多伦多的姐妹从小就接受了严格的音乐训练,珍妮是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的博士,艾伦是耶鲁大学的音乐硕士,朱莉是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和耶鲁大学的双料硕士生,三姐妹的组合相继获得了加拿大和美国的多项室内乐比赛奖,她们做为年轻音乐家被邀请到北美主要的音乐厅举办音乐会,这次录制德沃夏克的作品也是她们的第一张专辑。
珍妮还是个孩子,在她眼里,带着自己出入高档场所,买昂贵的礼物,带自己去一直想去的巴黎的男人就是爱她的人。在巴黎,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她穿着华丽的衣物,时尚得不可方物,她和心爱的男人喝着红酒,躺在草地上,坐在塞纳河的岸边,一切都那么惬意。于是顺利成章的,她将一切都交付给大卫。终于她得到了自认为最美好的生活,可是当她把从巴黎带回的香奈儿五号送给自己的老师时,老师却拒绝了。她觉得老师迂腐无能,又枯燥乏味。即使她读过剑桥,也一样没有能力出入高档餐厅,去听音乐会,她能做的只是辛苦工作和家务活。如果这样,为什么还要辛苦读书?反正这一切她唾手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