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第49回贾宝玉吃鹿肉可以看出贾宝玉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贾宝玉,荣国府衔玉而诞的公子,绰号"混世魔王”,前世真身为赤霞宫神瑛侍者,现世贾政与王夫人之次子。他作为荣国府的嫡派子孙,出身不凡,聪明灵秀,阖府捧为掌上明珠,对他寄予厚望,他却走上了叛逆之路,痛恨八股文,批判程朱理学,给那些读书做官的人起名“国贼禄蠹”。他不喜欢“正经书”,却偏爱《牡丹亭》《西厢记》之类的“杂书”。他终日与家里的女孩们厮混,爱她们美丽纯洁,伤悼她们的薄命悲剧。他是意象化的小说人物,是作家的心灵的映像。
第四十九回:香菱便把梦中所得之句写了出来,得到大家的一致赞许。正说看话,听丫头们说说来了一帮亲戚。原来是邢夫人的兄嫂及女儿岫烟,李纨的寡妽并两个妹李纹, 李绮,宝钗的叔伯弟 妹薛蝌与宝琴,还有凤姐之兄王仁,大家凑巧了一齐赶来,众人十分高兴,尤甘是宝玉更是兴𡘊哮叹。
贾母尤其喜爱宝琴,逼着太大认她做千女儿,大家都以为这会引起集玉的醋意,谁知黛玉竟浑然不觉,宝玉问清原因才明白彙钗之问早已疑团冰程。由于人多热闹,又赶上冬天第一场雪,大伙决定在芦雪庵另起诗社。大雪纷飞,除岫烟外,众人都穿了一色的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的斗篷,好不齐整。湘云和宝玉两个重是别出心裁,竟拿来生鹿肉烤看吃。平儿也有幸加入,但她褪掉的镯子奇怪地少了一只。
《红楼梦》的成书过程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末期,当时清**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
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36—1765)左右。《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
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当年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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