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里面的人物:
灯官,每个社火队都设有灯官,也叫“灯官老爷”或“老爷”,他是社火队伍里的总官。灯官由德高望重,深谙社火演技的人担任,装扮成七品县令的模样,手执一笤帚疙瘩,社火队伍行进中,由皂役前呼后拥。灯官不参加社火的歌舞演出,是沿途祭祀、各庙行香的主持者。每场演出前,灯官都要致吉祥词,演出时,端坐香桌后面观看演出,每个节目演出前,都表说(吩咐)祝词。按照惯例,灯官这一角色,要演必须演三年,三年后,根据本人意愿,才决定连任或辞去。
报子,报子是社火队的先行官,骑马来回奔驰于社火队伍和演出场地之间,宣告社火的到来。报子由能说会道、善于“见景生情”的人担任,遇上啥人说啥吉祥话,以博得大家的喜欢。
胖婆娘,胖婆娘是社火中的女性丑角人物形象,也是最喜剧的一个角色,一般由男子装扮,怀抱一个布娃娃,有求生育者,向“她”敬以钱物,许以心愿,“她”就风趣地道出一串有求必应的口彩。胖婆娘一般身着红袍,头梳发髻,脸颊涂胭脂红坨,穿大红长袍,身胖腹大,涂脂抹粉,被民间视为喜神娘娘、子孙娘娘。胖婆娘在社火表演中最为活跃,在表演中时而快步,时而忸怩,语言风趣,惹人哄笑。
哑巴,河湟社火中的哑巴就是哑神,哑神也就是蛙神的化身。据说我们的先民在认识事物之初,就把天地当成父母看待,他们以天为阳,以地为阴,认为阴阳相配才能化生万物。但天地不说话,所以人们又称天父、地母为“天聋”“地哑”。民间有“哑巴不说话,社火里面他为大”的说法。哑巴一般头戴烂了顶的破草帽,反穿皮袄,脸用锅灰大油抹得油黑,赤着脚,腰间系着铃铛。在表演中,虽然不是“男一号”,但哑巴却是“老大”。比如灯官在郑重其事地吩咐他的演出队伍时,他可以一屁股搡开灯官,只管吃招待灯官的肉菜,高高在上,一种为所欲为的样子。
社火历史起源:
南方的丰城社火是江西省丰城河西地区的江右民系传统民俗活动,已申报为省级文化遗产。“社火”是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而来。从宋代起,各种祭祀活动流传开来,形成丰富多彩的“社火”文化。当地人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而来。北方的“ 社火” 亦称 "射虎" ,是中国古老的汉族民间艺术形式。“社”是指在祭祀或节日里迎神赛会上的各种杂戏、杂耍的表演。“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
社火产生的年代相当久远,它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远古时的人类正处于幼稚时期,生产力极其低下,原始先民们对人类的生死,及自然界的许多现象如对日月、灾荒等既不能抗拒,也不可能理解,只能幻想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来主宰它,于是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神。当**生产由渔猎转入农耕,土地便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于是渴望风调雨顺、农作丰收或驱鬼逐疫的祈禳性祭祀活动便产生了。《礼记· !祭法》中载: "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社火(Shehuo)是中国汉族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是西北地区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等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原始**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常在猎兽之后庆贺,或聚会扮兽庆贺,教育后代,树立智、勇、谋各方本领。这是最早的扮兽戏和“村傩”活动。
农家以户族设“堂”,以村、堡设“社”;与“社”有关的事称“社事”,诸如“香火朝山会社”、“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吃割食”(有地方称吃合食,也有的县乡称‘吃割四’,买卖土地写契约,让四邻同意、最后划押写契,四邻不找麻烦)等等,把各种不同爱好的人组织起来,设会头,订会章,收会(社)员,交会费,有一定的感召力量和威望,遇有不规行为,也有权力处理。这种会社,每逢迎神报赛、庆贺集会,必然举行游艺活动,锣鼓火把助威,狮子龙灯游行,人群相随,显然是“人威”助长了“神威”,就形成了“社火”风俗,它与民间的“香火”还愿风俗(庙会风俗),如同挛生姊妹,正像民俗所述:“社火娱神,香火娱人”。其含意深邃而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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