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审卧龙是《三会包青天》里的剧情,是第25集。剧情讲述了叶琴被师傅玷污后,不敢再面对赛路而拒绝还阳。钟馗命赛路守住叶琴尸体七七四十九天,岂知叶琴师父卧龙真人从中作梗,对叶琴魂魄纠缠不清。幸得钟馗及时将他消灭,还助包拯查出杀卧龙的凶手实乃其妻韩蝶儿。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1]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 [3]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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