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三十三回标题为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内容是宝玉因金钏之事伤感叹息,却撞上了贾政,贾政见宝玉魂不守舍,已然动气。忽闻与贾府素无往来的忠顺王府来人,要找宝玉问琪官下落,说出宝玉和琪官交换汗巾之事,贾政大怒。
贾政本要拿贾环出气,贾环趁机说出金钏跳井之事,谎称金钏是因宝玉意图**而自荆贾政信以为真,怒不可遏,亲自下重手打了数十板方被王夫人哭止,贾母闻讯训斥贾政,贾政亦自后悔。宝玉被抬回房去,袭人听茗烟讹传琪官之事是薛蟠唆使。
《红楼梦》第三十三回内容分析
有个成语叫“虎视眈眈”。在血缘上与宝玉有“手足之情”的贾环,对宝玉的地位也一直就是“虎视眈眈”的,恨不能随时取而代之。我们看到小小年纪的贾环一而再,再而三做这样的恶意加害宝玉的事儿,而且无论是随机应变,还是巧舌如簧,都是要多老练有多老练,其心之恶,简直令人发指。
因为罪上加罪,以上这“种种”的“不肖”行为,致使宝玉的这次被追责,显然得算是“数罪并罚”了。贾政心中给他定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母婢”——这里的“流荡”,是放荡的意思,“优伶”是戏曲艺人,这里指蒋玉菡;“母婢”,就是母亲的丫鬟,这里指的是金钏...
看来贾政确实是被气得非同小可——听了贾环的话,当时就“面如金纸”,随即大喝“快拿宝玉来!” 紧接着一叠声“拿宝玉!拿大棍!拿索子捆上!——一连三个“拿”字,可见之急切。“堵起嘴来,着实打死!”此时的贾政已经接近失去理智,以破釜沉舟的态度,没有审问的打算,也不给申辩的机会,甚至要求把门关上,禁止任何人通风报信。完全就是义无反顾,直接打死的决心。
可怜的宝玉才刚满十三岁,按现在的标准,还属于未成年人。可惜那个时候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但没有,相反,在封建宗法观念中,子女是父亲的私有财产,有权任意处置。打残、直至“打死”也都在处置权限之内。
贾政已经下令,小厮们不敢违拗,只得把宝玉按在凳子上,举起大板子,打了十来下,贾政 嫌打的轻,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众门客看着实在不行了,都过来夺劝,贾政仍然不依不饶...
王夫人闻讯赶来,苦苦哀求,贾政怒气难消,甚至要用绳子勒死,以绝后患。凤姐与众姐妹也都出来了,看着也只有无可奈何的份儿。直到贾母喘吁吁到来,厉声怒斥,并以立即备车马“回南京”相要挟,才得以逼迫贾政罢手。
宝玉与贾政在思想观念上的冲突,至此是一次集中的大爆发。宝玉的叛逆思想其实只是对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而贾政认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来有一天会“杀父弑君”,所以问题无比严重。这其实并不是贾政的“无限上纲”,而是以贾政的思想观念得出的必然结论。然而如果按照正常的逻辑,宝玉所犯的这些过失,大不过是些玩乐行为,充其量不过是有失检点。
贾政不顾一切的下死手教训宝玉,出发点当然是拼命维护“忠孝”的封建秩序。然而,贾母却并没有给予认可,甚至反认为他这样做是“不孝”。也是啊,如果按照“孝”的本义解释,应该包含有“顺应父母意志”的内容,所以,“孝”常与“顺”结合。那么,违背父母的意志,即为“不孝”。
而贾母的心思是保护宝玉不受侵害,而贾政恰恰是在破坏这种保护。可见,从表面看,封建的礼教在这里似乎有点儿小矛盾。但贾政心里自有他的理解,叫做:“忠孝不能两全”,也就是说,“孝”最终是要服从“忠”的。贾政所做的,首先是在于“忠”,也就是忠实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所以,即使不得已牺牲“孝”也是在所不惜的。
因贾政“笞挞”宝玉而引起的贾政与贾母母子之间的冲突最终以贾政“苦苦叩求认罪”结束。贾母进来看到宝玉挨打不比往日(可见往日也打过),又是心疼,又是生气。抱着哭个不住。大家忙把宝玉抬到贾母的房中。
这时候,薛姨妈、宝钗、袭人等也都在这里。袭人见众人围着,灌水的灌水,打扇的打扇,自己也插不进手,就出来找宝玉的小厮焙茗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焙茗说偏生我也不在跟前,打到一半的时候才知道,打听到是为琪官和金钏的事儿。袭人问,老爷怎么知道的?焙茗说那琪官的事儿多半是薛大爷吃醋,不知道怎么说出来的,金钏的事儿是三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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