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拍”,就是一部电影或电视剧走红后,继而又被 拍成电视剧或电影,即影视通拍。 套拍电影就是在拍摄电影时,利用同个摄制组的资源同 时拍摄电视剧,或拍摄电视剧时拍电影。 套拍的,一般人 物、故事、场景都是一样,但套拍的电视剧比电影内容还多 还全. 比如蒋勤勤曾拍摄电视剧《耳光响亮》,同时套拍了 电影《姐姐词典》。
所谓“套拍”,就是一部电影或电视剧走红后,继而又被拍成电视剧或电影,就是用同样的摄制队伍拍摄,即影视通拍。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不同形式的艺术,满足的是不同受众的文化需求,比如有人热衷于情节简练、节奏快速的电影,并乐意享受影院强烈的视听觉震撼和舒适的观影环境,而有人则喜欢每天坐在自家的客厅里和家人一起追看一部电视剧。所以,只要现实中存在不同的观看需求,就意味存在着不同艺术形态的生成动力。
从营销角度讲,借助一种在市场先行推广中实现的“闻名”效应,继而再推出另一种形态的同名作品,至少可以省去大笔营销费用,恰如股市中的借壳上市,“壳”实际上是一种不错的资源,既可以大幅降低进入成本,又可以达成迅速“上市”的目的。只是,这种“壳”能否真正转化为市场的认可和可观的商业效益,最终还是有赖于套拍者的艰苦打拼和精心经营。因为名声之“壳”虽可以起到一定助推作用,但关键之处还在于作品本身的内在品质。
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套拍亦是有价值的,因为不同的艺术形式,满足的是不同受众的文化需求。譬如有人喜欢精短的电影,有人则喜欢细嚼慢咽那些长篇电视连续剧等。只要是现实中存在着某种需求,就意味着存在某种艺术形态的生成动力。影视套拍就正是这种需求的反映。不过,影视套拍也确实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不能仅满足于借“壳”上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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