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张廷玉的官衔,相当于现在的**。乾隆二年,即1737年11月,张廷玉官至**事务大臣,加拜为喇布勒哈番,特命进三等伯爵,赐号勤宜。清朝**事务处,是处理****之机构。**事务大臣,为清朝当时****上的最高负责人,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职。
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为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礼部尚书为主管**中的礼仪、祭祀、宴餐、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
张廷玉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5月19日),字衡臣,号砚斋,祖籍安徽桐城,大学士张英次子,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其为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元老,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他先后领导修订《清圣祖实录》《明史》《大清会典》等史书。晚年因多次请求归乡,触怒乾隆皇帝而晚景坎坷。1755年卒于家中,死后谥号“文和”。
人物生平
在清代安徽桐城张氏家族中,张英、张廷玉、张若霭,祖孙三代,侍值内廷,颇受康、雍、乾三帝的青睐,可谓“合家顶戴”,满门朱紫[4]。尤其张廷玉,“登朝垂五十年,长词林者二十七年,主撰席者二十四年,凡军国大事,奉旨商度”。
康熙十一年(1672年)九月九日,张廷玉生于京师。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二十六岁的张廷玉准备参加会试,但因其父张英奉命为总裁官而回避不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张廷玉的夫人姚氏离世,父亲张英登上相位。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考中进士,授为翰林院庶吉士。[6]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廷玉授翰林院检讨,开始担任《亲征平定朔北略》的纂修官。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四月,入值南书房。康熙帝召他至畅春园,询问其父张英致仕居家近况。命他赋诗,张廷玉作七言律诗二首,颇得康熙帝称许。当日奉旨侍值南书房,特旨带数珠,著四品官服色。“辰(早七时)入戌(晚九时)出,岁无虚日。塞外启从,凡十一次,夏则避暑热河,秋则随猎于边塞”。圣祖车驾远巡遍历蒙古诸部落,“穷边绝漠,余(廷玉)皆洱笔以从”。张廷玉身居内廷,承袭父业,“久持讲握,简任机密”。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后,多次随康熙南巡及巡行蒙古诸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六月,张廷玉母亲离世。九月,父亲张英离世。服阕,仍原官。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充会试同考官。四月,授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修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1718年1月),充经筵讲官。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充武英殿试读卷官,十一月,充纂修《省方盛典》副总裁官。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五月,授刑部左侍郎。次年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士。康熙六十年(1721年)二月,身任刑部右侍郎的张廷玉奉旨与都统耗赖等赴山东稳妥地处理了盐贩王美公等“聚众劫掠屯庄”案。六月,调吏部左侍郎。他“绝苞且,杜请花,锉玫肃然”。张廷玉涉政不久,他的才干便崭露头角。
此内容版权归快看世界所有,不允许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