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誓言》作者简介端木蕻良,原名曹京平,笔名,荃叶、罗旋、辛人、曹坪等。
1936年创作的反映东北*****生活的短篇小说《鹭鸶湖的忧郁》是他的成名作。主要著作有《科尔沁旗草原》《大地的海》和《曹雪芹》等。
《土地的誓言》写作特色
1.人称的变化。
人称的变化实际上是情感的变化的结果。文章开始用第三人称,是因为感情起初比较平稳,但随着作者情绪一步步的激动,作者就不满足于使用向第三者介绍的人称代词“她”了,于是抛开读者直接与自己所叙述的对象进行对话交流,对土地以“你”相称,情感显得更加直接而迫切。这在修辞上叫做“呼告”,具有强烈的抒情效果。运用呼告的手法,直接对着土地倾诉自己的热爱、怀想、眷恋,并且将倾诉对象拟人化,以“她”而不是“它”相称,隐含将土地比作“母亲”的意思。比如:“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召唤我回去。”“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等等。这种感情经过多次反复,像音乐的主旋律一样得到加强,自然会在读者心里掀起重重波澜,激起强烈的共鸣。
2.选择有特征、有意味的景物组成叠印的一个又一个画面,像电影镜头一样闪现,展现东北大地的丰饶美丽。
比如“我想起那参天碧绿的白桦林……原野上怪诞的狂风”一段,白桦林、蒙古狗、奔马群、红高粱、黑土地等东北特有的景物密集地排列在一起,加大了信息容量和对读者的冲击力。
3.大量运用排比,造成连贯的、逐渐增强的气势。
例如“当我躺在土地上的时候,当我仰望天上的星星……”等处。
4.课文中有忧伤、舒缓的回忆,有强烈急切近乎呐喊的誓愿,叙述的方式和内在感情的起伏表里相应。形成文章的波澜与节奏。
以“土地是我的母亲,我的每一寸皮肤,都有着土粒;我的手掌一接近土地,心就变得平静……我必定为她而战斗到底”一段为例,先是以平静的叙述、一组对句强调“我”与土地不可分离的关系。接着,是一个总结性的语句:“我不能离开她。”从“在故乡的土地上”到“多么丰饶”,这一段话回忆“我”在故乡成长的足迹,用诗一般的语言抒发思乡之情。感情舒缓,境界优美,几乎令人忘却了现实的伤痛。由衷的沉醉之后,却以一句“没人能够忘记她”急收,思想跳回到现实当中,发出坚强的誓言:“我必定为她而战斗到底。”至此,情绪渐强,达到高潮:“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被**!你必须站立!”这些艺术特点都要结合语言揣摩才能更细致地体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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