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于1946年11月被国民*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死刑。次年经***因其**中期有功签署特赦,改判无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因心脏病死于狱中。
周佛海人物生平:
周佛海,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窝溪村人,**一大代表,后成为**巨奸。
1917年初夏,周佛海从上海的黄浦港乘船去了日本,进入鹿儿岛第七高等学校学习。周佛海在日本学习时,开始信仰******。1921年7月,出席**一大,成为唯一从境外赶回来的海外一大代表,并被选举为副*****。1922年3月,考入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此时周佛海动摇了信仰,逐渐与******背道而驰。
1924年9月,正式脱*并获准。周佛海一脱*,就走向了**的道路。****爆发后,周佛海成为汪精卫集团叛国投敌的主要策划者,暗中与日本侵略者勾结,进行谋求“和平”的勾当。1940年3月30日,任伪财政部长、伪****会副***、伪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伪中央储备银行总裁、伪警政部长、伪清乡委员会副***、伪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等要职。
1942年10月,周佛海背着汪精卫开展了“效命中央”的活动。1946年9月16日,国民*当局派专机将周佛海、丁默邨等人由重庆押送来南京,羁押在宁海路23号军统局看守所。1946年11月7日,国民*首都高等法院对周佛海作出判决:周佛海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后***下令将周佛海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在南京老虎桥监狱结束了反复无常的罪恶的一生,时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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