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似乎总是怀念某一个过期的瞬间,极尽可能的把它描述成长久阴霾过后的黎明或者巨大沙漠里的甘霖。真是庸俗,还好我也是这样庸俗的人。我认真的爱着我的十五岁,即使偏执,虚荣还一知半解,反正人不可能一辈子都聪明,看到花和月亮就流泪的年纪谁都求之不得。因为长大就知道其实没有黎明,不过是别人碰巧踢倒的蜡烛烧到你面前。所以我羡慕得紧,他还不知道自己前途未卜。他喜欢发呆,看着风吹过树叶,好像这样痛苦就都翻篇。十五六岁的英雄主义,是希望有人能够爱我直到死去,之后多亏上天怜悯,让我确信人间没有这等事。我对十五岁的全部记忆,那是一个分不清光与尘的夏天,第一次许愿能有人从我的眼睛里看到树叶的下落与盘旋,哪怕一瞬间,我把它称作永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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