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约定地点后,她见到了男友的朋友,但让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会是和自己分手多年的前男友。出于礼貌,女子并没有多说什么,一直微笑着看着男友和他打招呼。
即使刘鑫认出了外面的前男友,与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会存在一系列逻辑混乱,一边跟警察说前男友有嫌疑,一边说自己没有看到凶手?她难道不知道放过前男友,最危险的就是自己吗?真想放过陈,为什么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到了第一时间怀疑前男友、给出陈住地地址?不想放过陈,为什么目击作案又装没看见?她到底有多精神**?把江歌推出门外后,刘鑫那么相信和预判前男友会杀人,而不是做出骚扰挟持等其他事情?正常操作报警就是说朋友被前男友骚扰挟持,让警察快来解围。实际上说外面有可疑的人,“姐姐有危险”。如果两人之前有约定,陈那么相信刘鑫不会揭发他,还是在闹分手矛盾纠纷的前提下。严重不符合常理。
为了保护你们各自的权利,你们可以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一些内容。但是这个约定也只能是保护你和你前男友两个人的权利,是不能对抗银行或者其他第三人的。
即使协议书约定贷款由前男友一人偿还,但将来前男友不还,银行仍然可以起诉你们两个人偿还,且法院也会判两个人偿还,主要依据当初签订的贷款协议等。也就是说你二人签的《协议书》对他人不生效。但是,若你支付贷款,可以依据协议书向前男友追偿。
据悉,依川川和男友已经交往一年,并且约定好领证结婚,对未来的生活也充满期望。没想到命运竟如此残酷,依川川在跟男友领证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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