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对于老虎逃脱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老虎逃脱是受到了虐待,应该对马戏团展开调查,并且拒绝动物表演,认为这样的表演对老虎来说是一种折磨,有铁笼禁锢着老虎的**,用皮鞭抽打老虎表演,这样方式太过残忍,希望老虎不要再被送回马戏团,应该回归大自然,并且对马戏团未备案应该追责,也对监督部门提出质疑,难道老虎不出逃,就不会被发现没有备案的事情吗?并对老虎的境遇表示同情,觉得老虎逃脱牢笼只是想家了。
这一天,老虎又在森林里碰见了狐狸。狐狸想溜之大吉,可老虎是谁啊?哪能让狐狸从他眼皮子底下逃脱呢?于是老虎跟在后面紧追。突然,前面有一条小溪挡住了狐狸的去路。狐狸无可奈何,被老虎捉住了。老虎大笑道:“哈哈!怎么样,你今天还是落在我的手里了吧?”狐狸笑眯眯地说:“老虎大王,我是因为前面有一条小溪才被您抓住的,我觉得很不公平!如果让其他小动物知道您是这样抓住我的,很有可能会损坏您的名声啊!”
其实老虎虽然可怕,是数一数二的猛兽,但还是难以逃脱被人猎杀灭绝的命运,在神话圈里也不算什么,像《山海经》中记载不少以老虎为食的异兽,而这些异兽也大多都是人类的食材,可见无论现实还是神话,人类才是最可怕的生物。
还有一点更为重要的是,老虎奔跑的速度相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快的,在冲刺的时候速度可以达到22米每秒,这样的速度就算是换作博尔特也无法逃脱,更何况是我们普通人,跑不了几步,恐怕就被老虎逮住了。所以在遇到老虎的时候转身就逃跑,这种行为只会更加快地让自己死亡。
狐狸被老虎“逮住”,既跑不掉,又打不过,面对无法战胜的强敌,是否不该智取而只应力敌?狐狸带着老虎走,没做“**”把祸水引向百兽,没去危害森林**,只为了个人逃脱,何错之有?狐假虎威,可说是教科书式的急中生智,自我拯救的积极变通。初始义见教材“狐狸是借着老虎的威风把百兽吓跑的”,而“倚仗别人的威势来吓唬、欺压他人”是后来义,是使用义,是比喻义:应不忘初心。